出貨單位與計價單位分開
買家用「箱」下單,你以「斤」計價
設定好換算率(例如一箱十二斤)之後,系統會自動換算出金額
訂單上也會寫清楚「1 箱 = 12 斤(售價以斤計)」,買家看得懂自己買了什麼、怎麼算的
不需要換算的商品(一包米、一瓶油)就把換算關掉,建檔時只填一個單位欄
單位一旦被訂單記下來就不能再改
這是刻意的限制:單位口徑事後被動過,歷史對帳的意思就全跑掉了
要改請停用舊商品、另建新的
習慣台斤的買家,看到的就是台斤
你以公斤報價,但很多買家腦子裡是台斤
打開「重量輔助換算顯示」之後,買家瀏覽時會同時看到兩種
單價 NT$120 / 公斤(≈ NT$72 / 台斤)、數量 2 公斤(≈ 3.33 台斤)
換算常數是系統固定的(1 台斤 = 0.6 公斤 = 16 台兩)
而且只是顯示:計價、下單、對帳一律維持原始單位,不會因為多顯示一個數字而算錯錢
非重量單位(顆、件、箱)不會被換算,不必擔心出現「3.33 台斤的紙箱」這種東西
你出貨用箱,客人下單用斤
同一個商品可以設定不同單位之間的換算,例如一箱等於幾斤
買家用他習慣的單位下單,你的出貨明細與對帳單換算成你要的單位
公斤與台斤的顯示是換算給人看的,不會改掉你設定的計價單位
雙方都不用心算,也不會出現「他說五斤、你出五公斤」這種爭議